5月中旬,由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建的大屏、灯光、音响等设备及监理建设任务完成,并通过自检,达到了项目验收条件。本次大屏、灯光、音响等设备及监理项目,业主方为山东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、承建方是山东省信息产业服务有限公司、监理方是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。
由业主方、监理方、承建方相关人员以及来自山东师范大学、山东省社会信用中心、山东省司法厅、山东管理学院、山东水利综合事业服务中心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了验收小组,对本项目进行验收。验收内容包括大屏、灯光、音响等合同设备的安装、调试,项目文档等两项内容。验收小组以招标文件、投标文件、变更文件以及合同为依据,听取了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和监理情况汇报,查阅了项目资料,经过讨论、质询,一致认为项目文档资料齐全、项目完成了合同要求的建设任务。
根据以上验收工作情况,经验收小组认真讨论一致认为本工程本阶段通过验收。